日前,經中共岱山縣委批準,中共岱山縣紀委、岱山縣監委對岱山縣公安局黨委委員、副局長曹學年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、監察調查。
經查,曹學年身為黨員領導干部,理想信念喪失,紀律意識淡薄,違反政治紀律,對抗組織審查;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,多次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禮金禮品;違反廉潔紀律,違規向管理服務對象出借資金獲取大額回報;違反生活紀律;涉嫌嚴重職務犯罪。
經中共岱山縣委批準,中共岱山縣紀委、岱山縣監委決定給予曹學年開除黨籍、開除公職處分;收繳曹學年違紀違法所得;將曹學年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。
審查調查期間,曹學年在其撰寫的悔過材料中反思,由于貪念作祟,違反了黨紀國法,把自己推向了違法犯罪的深淵,既對不起自己、家庭,更對不起組織。表示感謝組織及時教育挽救。
曹學年簡歷:
曹學年,男,漢族,浙江岱山人,1964年6月出生,1980年12月參加工作,1992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,大專文化程度。
1980.12-1985.12 岱山縣電力公司職工
1985.12-1990.10 岱山縣公安局民警
1990.10-2011.04 先后擔任岱山縣公安局東劍派出所副所長、機場派出所副所長、高亭派出所副所長、內?聘笨崎L、指揮中心主任、城郊派出所教導員、刑偵大隊政治教導員、治安大隊政治教導員、治安大隊大隊長
2011.04-2015.08 岱山縣公安局黨委委員、副局長兼衢山分局局長
2015.08-2020.01 岱山縣公安局黨委委員、副局長
2019.09 接受紀律審查、監察調查
2020.01 被開除黨籍、開除公職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