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經中共岱山縣委批準,岱山縣紀委縣監委對岱山縣財政局原黨組成員、副局長張連郡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、監察調查。
經查,張連郡喪失理想信念,背棄初心使命,對黨不忠誠不老實,為對抗組織審查,與他人串供;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,違規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,違規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車輛、錢款;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;利用職務便利,非法占有公款;利用職務便利,為他人謀取利益,收受他人財物。
張連郡身為黨員領導干部,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、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,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犯罪,且在黨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不收斂、不收手,性質嚴重,影響惡劣,應予嚴肅處理。依據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》等有關規定,經縣紀委常委會研究并報縣委批準,決定給予張連郡開除黨籍處分;由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;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;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,所涉財物隨案移送。
張連郡簡歷:
張連郡,男,漢族,浙江岱山人,1976年1月出生,1997年9月參加工作,1996年12月入黨,大學文化程度。
1997年9月至2021年7月 岱山縣長涂鎮司法助理員;岱山縣長涂鎮黨政辦主任;岱山縣殘聯辦事員、辦公室主任;岱山縣政府采購中心主任;岱山縣招投標中心辦事員;岱山縣財政(地稅)局監察(法制)科科長、機關服務中心主任;岱山縣財政局農業科科長、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副主任(兼)、基層財政管理科科長;岱山縣岱東鎮副鎮長候選人、副鎮長、黨委委員;岱山縣財政局黨組成員、副局長。 |